转贷

更新时间:2023-02-09 10:54

转贷是指金融机构吸收了存款后再贷给企业。 转贷的主体必须是金融机构,否则可能会构成犯罪。 转贷业务一般在房地产交易中出现。

定义

如果您想卖掉贷款所购房屋,但因贷款没还完拿不到房产证卖不了时,您可与买家共同到银行办理“贷转贷”业务,把您名下的贷款转到已向您交付了首付款的买家名下。

办理住房贷款的转贷业务的过程是:提出申请、房产评估、银行审批、签署合同、注销原抵押、交易过户、抵押备案、发放贷款。

如果您的房产抵押尚没有办理,则首先要和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受让方提供新担保,同时要和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为其转贷。因为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一定办理抵押登记,而购房人一般购买的都为期房,在办理购房与贷款时,尚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其抵押登记,因此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形式,即在抵押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其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后,开发商担保终止,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其抵押物。

如果所购房产已经办理抵押登记,您则无需和开发商协商,在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后即可进行转贷。

法律法规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汇管理分局,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完善外债转贷款项下外汇管理、便利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单位办理外债转贷款登记、开户和偿还等业务,特重申并补充规定如下:

一、办理登记:所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款均应由各级债务人在转贷协议签定后10日内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转)贷款登记。但转贷协议中规定以人民币偿还的除外。

二、开立专户:由于财政部逐步将所管理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款专用帐户的管理权限下放,将地方的出国团组的审批和提款工作交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办理,各省级财政厅局可以凭财政部授权文件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款协定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项目报

帐的专用帐户,并可从此类帐户中按有关规定提取外汇现钞用于支付贷款项目执行中出国培训和考察费用。

三、还款: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款的偿还须由债务人报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各级债务人在申请购汇偿还贷款时,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转贷协议、外汇(转)贷款登记凭证和上一级财政部门的还款通知书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款偿还时,各级债务人应首先以自有外汇支付。无自有外汇收入时方可购汇。自有外汇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购汇。

2、对下转贷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偿还,各级债务人中,只能有一级债务人购汇,不得重复购汇。各级财政部门应采取措施配合外汇管理部门健全管理,防止以对外还款的名义重复购汇。

国家统借统还、各级转贷协议中规定以人民币偿还的,由财政部统一购汇;其它情况根据转贷协议规定内容办理。下级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上级债务人只有在自有外汇收入不足时方可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以自有人民币购汇。上级债务人如以自有外汇收入垫款,下级债务人在偿还垫

款时可以申请购汇。上级债务人如以人民币购汇垫款,下级债务人在偿还垫款时不再购汇。

3、鉴于农业、扶贫、教育、卫生、环保类项目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涉及面广,转贷层次多,为简化购汇手续,避免多主体购汇,以上项目(项目清单附后)自2000年1月1日起,试行由财政部统一办理对外还款购汇手续,具体做法为:为维持转贷关系、记帐货币汇率风险

担责任不变的前提下,上述项目每期需对外还款时,由财政部对转贷部门按应计的外币金额和即期人民币汇率收取相应的人民币,然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购汇。各级转贷单位不再就此类项目还款办理购汇,但仍可选择以自有外汇对上还款。本办法如行之有效,将推广至所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

附件:项目清单

农业:种子一期、农业教育二、淡水养鱼、新疆农业、红壤一、二、林业发展、国家造林、黑龙江农垦、农村信贷一、二、三、四、甘肃综合开发、江浙滩涂、陕西农业、河北农业、河南农业、广东农业、江西农业、山东农业、四川农业、长江中上游、塔里木盆地一、二期、加强农业

灌溉、北方灌溉、淠史杭、农业支持服务项目、粮食流通项目、松辽平原农业开发项目、甘肃河西走廓项目、种子商业化项目、安宁河流域农业开发项目、饲料项目、黑龙江农业开发项目、农垦商业化项目、黄土高原、长江水资源、长江水灾紧急恢复、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项目、黄土高原

二期项目

扶贫:西南扶贫、秦巴扶贫、山西扶贫、西部扶贫

教育:电大短大、地方大学、职业教育、教材开发、大学发展二、重点学科、师资培训、贫困省教育发展项目、师范教育发展项目、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项目、第二个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第三个基础教育发展、第四个基础教育发展

卫生:卫生一、卫生二、卫生三、农业供水一、传染病与地方病控制项目、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项目、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综合性妇幼卫生项目、疾病预防项目、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农村供水Ⅲ项目、卫生九项目

环保:环境技援、北京环境项目、湖北环保项目、苏南环保项目、上海环境项目、辽宁环境项目、第二个上海污水项目、船舶废弃物处理项目、重庆工业污染控制与改革项目、第三期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项目、云南环境项目、山东环境项目、天津城市发展和环境项目、长春供水与环境

项目、广西城市环境

具体操作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质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办房屋所有权证前办理的商业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所需资料

购买商品房转贷所需资料:

1、《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

3、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4、转贷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

5、贷款银行打印的余额对账单

6、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购买二手房转贷所需资料:

1、《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2、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银行贷款房产抵押评估报告(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买卖契约;

4、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5、转贷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

6、贷款银行打印的余额对账单。

操作流程

1、借款人带好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经中心工作人员初审后,委托银行出具信用报告,信用良好的,进入下一步流程;

2、填写《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再拿此表到原贷款银行信贷部门盖章,并从银行调出他项权证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

3、借款人带好转贷申请表、他项权证复印件等资料回到公积金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再次审核通过后,由担保公司出支票,借款人拿支票到原贷款银行还清贷款余额

4、最后,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并缴纳担保费。

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仅针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申请的商业购房贷款,简而言之,(1)购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在房款未付清前,凭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在银行办理的贷款。(2)购二手房的,银行贷款合同的签订日期必须是在借款人的房产证日期之前。

所需费用

1、资金占用费由担保公司收取

2、担保费:由担保公司收取,有两种收取方式。

a、提前还清不退还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0.7‰

b、提前还清按比例退还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1‰

应用领域

转贷是指金融机构吸收了存款后再贷给企业。

转贷的主体必须是是金融机构,否则可能会构成犯罪。

办理住房贷款的“转贷”业务的过程是:提出申请,房产评估,银行审批,签署合同,注销原抵押,交易过户,抵押备案,发放贷款。

如果您的房产抵押尚未办理,则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受让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为您转贷。因为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而购房人一般购买的都是期房,在办理购房和贷款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开发商担保终止,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如果所购房产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您则无需与开发商协商,在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后即可进行“转贷”。

法律规定

“转贷”经常会涉及到“高利转贷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是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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