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8 16:09
食用酒精也称食用酿造酒精,是以谷物、薯类、糖蜜或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
以谷物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
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
以糖蜜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
以除谷物、薯类、糖蜜之外的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
食用酒精使用粮食和酵母菌在发酵罐里经过发酵后,经过过滤、精馏来得到的产品,通常为乙醇的水溶液,或者说是水和乙醇的互溶体。
食用酒精的度数是不确定的,通常食用酒精的纯度为95%。
标志
1. 1 销售包装使用标签时,标签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
1. 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0 和GBjT 191 的要求。
包装
2. 1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装运食用酒精应使用专用的罐、槽车和铁桶,不得使用
铝桶或镀锌容器包装,不得使用易产生静电和静电不易释放的容器(如塑料桶)。包装前,应对所用容器
进行严格地安全、卫生检查。
2.2 灌装后的罐、槽车应加铅封。使用单位收货时,应检查铅封是否完好。
2.3 包装物应体外清沽,标注内容清晰可见,标签枯贴牢固。
运输
3. 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
3.2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扔摔、撞击和剧烈震荡,应远离热源和火种。
3. 3 运输过程应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电,严禁咽响。
贮存
4. 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合存放。
4.2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应有防高温、火种、静电、雷电的设施,并要求在贮存区
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