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办事大臣

更新时间:2024-03-17 11:44

西宁办事大臣,清代青海地方之军政长官。全称为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简称青海办事大臣。清雍正二年(1724年)置。乾隆以后因其常驻西宁,通称“西宁办事大臣”。西宁办事大臣为驻扎大臣之一,满缺,也有少数汉人担任。常以副都统衔赴任。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青海办事长官

沿革

清初,青海地区为蒙古和硕特部所控制,朝廷仅派理藩院司官驻西宁办事。雍正元年(1723年),和硕特部顾实汗之孙罗卜藏丹津叛乱,次年被清军平定。事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上奏《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朝廷照准施行。规定蒙古人在黄河以北游牧,藏人在黄河以南游牧。同时改西宁卫为西宁府,由甘肃省管辖。设置青海办事大臣,总理青海蒙古诸旗、番人(藏族)事务。首任青海办事大臣为蒙古人达鼐,于雍正三年(1725年)到任。办事大臣衙门初设于察罕托洛亥(在青海湖东南),后改驻西宁,故乾隆以后又称为西宁办事大臣。

西宁办事大臣统辖青海蒙古二十九旗玉树等四十族土司,主持蒙古各旗会盟、祭祀青海湖神,掌管赋税、驻防、筹办粮饷、刑名按劾,以及青海入商道、驿站、茶粮互市等事宜,处理蒙、番矛盾,后来还要协助驻藏大臣转运粮饷、派遣兵员入藏。西宁办事大臣直接管理黄河以南的藏族部落,结束了末以来西北地区藏族“但知有蒙古,不知有厅、卫、营、伍诸官”的状态,为雍正五年设置驻藏大臣奠定了基础。

西宁办事大臣衙门故址在今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解放巷(原名兵部街,1950年改今名),民国时曾为青海省民政厅所在地、马步芳外宅。西宁办事大臣之僚属有理藩院司员、笔帖式。官印为银质虎钮,方三寸三分,厚九分,刻满、汉、回三种文字。

民国元年(1912年),改西宁办事大臣为青海办事长官,末代西宁办事大臣庆恕留任。后改青海办事长官为蒙番宣慰使,由甘边宁海镇守使马麒兼任。1929年青海建省,孙连仲任省主席。

辖区

青海蒙古

青海蒙古,统称为青海额鲁特,领二十九旗:

和硕特部二十一旗:和硕特前头旗和硕特前左翼头旗和硕特北前旗和硕特北右翼旗和硕特北左翼旗和硕特北左末旗和硕特北右末旗和硕特东上旗和硕特南左翼次旗和硕特南左翼中旗和硕特南左翼后旗和硕特南左翼末旗和硕特南右翼中旗和硕特南右翼后旗和硕特南右翼末旗和硕特西前旗和硕特西后旗和硕特西左翼后旗和硕特西右翼后旗和硕特西右翼中旗和硕特西右翼前旗

辉特部一旗:辉特南旗

绰罗斯部二旗:绰罗斯北中旗绰罗斯南右翼头旗

土尔扈特部四旗:土尔扈特西旗土尔扈特南前旗土尔扈特南中旗土尔扈特南后旗

喀尔喀部一旗:喀尔喀南右旗

青海蒙古有札萨克爵位三十:札萨克多罗郡王三、札萨克多罗贝勒二、札萨克固山贝子二、札萨克辅国公四、札萨克一等台吉十六、附固山贝子一、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二。

玉树等四十族

黄河以南的藏族居住地区置四十族土司,即巴彦南称四十族。因青海至西藏的驿站主要由玉树四司负责支应乌拉(差役),故又称玉树等四十族,即玉树一、二、三、四司,阿拉克硕一、二司,白利司,阿萨克司,阿永司,尼牙木错司,固察司,拉布司,札武一、二、三司,隆布司,吹冷多尔多司,上、中、下格尔吉司,哈尔受司,上、下隆坝司,隆东司,绰火尔司,觉巴拉司,苏尔莽司,叶尔吉司,列旺司,安图司,兴巴司,拉尔吉司,桑色尔司,巴颜囊谦司,洞巴司,苏鲁克司,称多司,蒙古尔津司,永河普司,二阿里克司,班石司。后来玉树等四十族合并为二十五族。

环海八族

清初在青海推行“扶番抑蒙”,以削弱蒙古王公势力。到了嘉庆道光之际,黄河以北的蒙古各部逐渐衰落,黄河以南的藏族人口则不断增加。于是藏民不顾禁令,北迁至环青海湖一带游牧,与官军及当地的蒙古各旗发生争斗。咸丰八年(1858年),朝廷准许藏民在黄河以北驻牧,形成了青海湖一带的环海八族,即刚察族、汪什代海族、千布勒族、都秀族、阿粗乎族(阿曲呼族)、热拉族、达如玉族、阿里克族。后合并为七族。

历任西宁办事大臣年表

本表参照《清史稿》列传及各边将军都统大臣年表制作。

雍正朝

乾隆朝

嘉庆朝

道光朝

咸丰朝

同治朝

光绪、宣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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