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7-08 23:23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4年11月,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4方面的代表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国务院于1955年3月9日举行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决定指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负责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的政权机关,受国务院领导。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宪法》和《十七条协议》及藏区的具体情况,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

时代背景

根据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的规定,在西藏应当成立军政委员会。但是1954年中国已经颁布宪法,各大行政区的军政委员会业已撤销,特别是西藏和平解放三年多以来各方面的工作都有显著成绩,情况已经有了变化。

因此,国务院决定在西藏地区不再成立军政委员会,而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为此,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代表、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代表,在北京组成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经过充分协商,提出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具体方案的工作报告。

具体事宜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负责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带政权性质的机关,受国务院领导。其主要任务是依据中国宪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和西藏的具体情况,筹备在西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为此,筹备委员会必须团结各方面人士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加强培养民族干部,负责协商和统一筹划办理有关西藏地方建设和其他应办而又可办的事宜,以逐渐加强工作责任,积累工作经验,创造各种条件,为正式成立统一的西藏自治区而努力。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名额定为五十一人:西藏地方政府方面十五名,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方面十名,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十名,中央派在西藏地区工作的干部五名,其他方面(包括各主要寺庙、各主要教派社会贤达群众团体等)十一名。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由达赖喇嘛·丹增嘉措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协议提出的四十一名委员名单,由国务院先予批准,俟其他方面尚未确定的委员名单协议提出后,由国务院一并任命。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三人。秘书长由阿沛·阿旺晋美担任;副秘书长由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各提一名,报国务院批准任命。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时组成,报国务院批准。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以下办事机构:办公厅、财政经济委员会、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政处、财政处、建设处、文教处、卫生处、公安处、农林处、畜牧处、工商处、交通处。以上厅、委的主任、副主任和各处处长、副处长人选,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根据筹备小组报告中提出的干部分配比例同各方面协商提名,报国务院批准任命。

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除按照本决定第一条规定接受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领导进行各项工作以外,其他有关国家行政事宜,仍受国务院直接领导。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三方自的地方财政开支如有困难时,可由各该方面直接向国务院请求给予补助,同时向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报告备案。国务院在西藏设立的各种企业机关,仍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分别领导,但在工作上须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和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取得密切联系,以期协力推进工作。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应同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司令部取得密切联系,并应积极协助西藏军区司令部巩固国防,保护地方治安。经国务院批准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办理的有关事项,西藏军区司令部亦应遵照执行。

正式成立

1956年4月20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分别致电祝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达赖喇嘛首先致开幕词。陈毅副总理宣读国务院命令,并代表国务院把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印鉴授予达赖喇嘛。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由达赖喇嘛担任。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担任第一副主任。张国华担任第二副主任。

职能作用

在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团结景象。把头发分成两股辫子缠在头顶、发结上戴着金质“格乌”、穿着滚龙大袍和红云绣靴的,是噶厦官员;身穿黄缎绣龙马褂、头戴圆顶金丝帽的,是班禅堪布会议厅的官员;身穿用氆氇织成的宽袖大领的“楚巴”的,是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的藏族领导人。

中央人民政府则派来了以陈毅为团长、以各民族代表为团员的祝贺团。人们说,拉萨每年接待成千上万名朝佛者,但是接待包括西藏各地区、各方面、各教派和各社会阶层的代表,大家济济一堂、共商西藏的大事,在拉萨历史和藏民族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

在基层行政管理方面,于1956年成立拉萨、日喀则、昌都、江孜、阿里、山南和塔工8个基巧级(相当专区)办事处作为自治区筹委会的派出机构。同年8月17日召开的筹委会第十次常委会议,通过和任命了各地基巧级办事处正副主任人选,并在第十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自治区筹委会基巧级办事处组织规则。接着,拉萨、山南、江孜、日喀则、塔工、阿里、黑河等处基巧办事处先后成立,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代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基巧级办事处职权,昌都地区28个宗人民解放委员会同时代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宗级办事处职权。

到1956年底,全区已建立了50个宗级办事处,依据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宗级办事处组织细则进行工作。两级办事处在贯彻执行自治区筹委会决议、培养民族干部、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等方面,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从1956年5月成立到1959年3月,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作为西藏地方带有政权性质的协商办事机构,共召开了39次常委会,做出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决议。

发展事记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在拉萨举行武装叛乱。

1959年3月17日,达赖逃离拉萨

1959年3月20日,叛乱集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拉萨部队发动全面进攻。西藏军区部队奉命讨伐叛国集团。

1959年3月22日,拉萨战役胜利结束,拉萨市区的叛乱被彻底粉碎。

1959年3月23日,拉萨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布成立,西藏其他各地军管会(日喀则除外)陆续成立。

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区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权职权。鉴于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主任达赖喇嘛尚被劫持,由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并任命筹委会常务委员帕巴拉·卓列朗杰和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任委员。

1959年4月8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召开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的首次全体委员会议,就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做出了决议。

1959年4月18日,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27日,大会选举国家领导人,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等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8日,通过《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

1959年7月17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在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决定顺应西藏人民的愿望,提前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

1961年4月29日,鉴于民主改革的完成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都已先后参加了各级人民政权的工作,已完成了其历史任务,自治区筹委第三十八次常委会批准关于结束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的申请报告,并上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7月9日第111次全体会议通过批准。9月19日,班禅堪布会议厅宣告结束。

1965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请示报告》。

1965年8月23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8次会议,讨论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同意于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应的议案。

1965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议案,通过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决议。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以国务院副总理谢富治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参加大会,并表示祝贺。大会于8日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周仁山、帕巴拉·格列朗杰等7人为副主席。

1965年9月9日,大会举行闭幕式,正式宣告西藏自治区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完成历史使命。

成立纪事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新落成的拉萨大礼堂隆重举行。礼堂周围彩旗飘扬。礼堂内正面挂着毛泽东主席和达赖、班禅的画像,两侧墙上贴着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的祝贺题词。主席台对面挂着一幅用藏汉两种文字写成的“中国各民族大团结万岁”的巨幅标语。参加大会的委员50多人,列席代表260多人。其中包括西藏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各教派和各群众团体的代表。这样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士欢聚一堂、民主协商、共议大事的大会,在西藏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达赖喇嘛致开幕词。中央代表团团长、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宣布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他宣读了国务院命令,并代表国务院把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印鉴授予达赖喇嘛。陈毅在开幕式上讲话。他首先代表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泽东主席向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西藏人民致以热烈的祝贺。他指出:“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他们所领导的人员的团结合作,西藏各阶层人民的积极努力,进藏的人民解放军和工作人员的帮助,西藏地方各方面的工作都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中央和西藏地方的关系密切了,汉藏民族间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加强了。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够结束长时期以来为帝国主义者和汉族反动统治阶级蓄意制造的汉藏两大民族的对立和西藏内部分裂的状态,这就是我们几年来最根本的最大的成就。”陈毅指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正式成立,是西藏民族团结进步道路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又一次光辉胜利。筹委会成立以后,西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西藏今后的主要工作就是进一步实现中央和毛主席所指示的:团结、进步和更加发展的方针。”对于今后的改革问题,陈毅指出:“改革是肯定的,《十七条协议》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中央一向主张依据本民族的志愿来做。只有西藏民族的领袖和人民有了一致的要求和决心的时候,西藏地方的改革才可以进行。今后也应如此。”

在大会上,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张国华和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主任王其梅分别作了报告,向大会汇报了西藏地方、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在中央的领导下,西藏在农业、牧业、手工业、文教卫生、救灾和培养藏族干部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奠定了基础。代表们在会上就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工作、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简则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许多代表在大会上发言,表达广大藏汉群众拥护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决心在党中央和自治区筹委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强烈愿望。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达赖、班禅、张国华王其梅的工作报告,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组织简则》,宣布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要干部的任职:达赖喇嘛·丹增嘉措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为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为第二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为秘书长。51名筹委会委员中,藏族48人。4月28日,中央代表团陈毅张经武汪锋等在工委和西藏军区其他领导陪同下,参观了拉萨市区和罗布林卡。同时,专程到拉萨小学慰问师生。陈毅高兴地翻看孩子们的课本、作业,并鼓励孩子们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建设新西藏的主人。4月30日,陈毅接见噶厦、堪厅、昌都解委会三方代表,做了重要讲话。陈毅说,希望你们三方面能团结起来,要互相谅解,互相帮助,不要争高低。关于改革问题,陈毅说,改革是一定要改的,不改人民生活就无法提高与改善,改是改好,不是改坏。5月1日,班禅额尔德尼致闭幕词,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胜利闭幕。5月2日,拉萨的工人、农牧民、市民、学生、各阶层人士、各群众团体成员、筹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三万多人举行盛大集会,热烈庆祝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群众身着节日盛装,载歌载舞。党中央、国务院派飞机飞临拉萨上空,撒下用藏汉两种文字印制的精美传单,祝福西藏人民。欢腾的拉萨市民争相传阅。古城拉萨呈现出从未有过的欢乐景象。陈毅于5月1日检阅了驻拉萨部队和藏军。3日,西藏工委、西藏军区召开干部大会,陈毅做了形势报告,听取了西藏军区汇报。他对驻藏部队非常关心,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亲临部队看望慰问。12日,陈毅率中央代表团第一分团抵西藏第二大城市日喀则访问,受到班禅额尔德尼和日喀则军民万余人的热烈欢迎。31日,陈毅乘当雄机场首航飞机返回北京。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闭幕后,中央代表团分成三个分团,分赴西藏各地进行访问和慰问。第一分团到了江孜、帕里、亚东,第二分团到了昌都,第三分团到了阿里。代表团向西藏农牧区赠送了大批农作物优良品种和农牧生产工具,向西藏各界赠送了大量礼品、纪念品,向寺庙僧众发放了布施。随团的各文艺团体在西藏各地演出了精采的文艺节目。代表团各分团所到之处,受到西藏各族各界人民的热烈欢迎。

1956年夏秋季,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先后在拉萨山南、江孜、日喀则、昌都、塔工、阿里地区成立了筹委会的派出机构──基巧办事处。

社会意义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使西藏有了一个带政权性质的协商办事机构,是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重大步骤,标志着西藏地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反映了反帝爱国力量的发展壮大。筹委会的成立和中央代表团在西藏的活动,增强了西藏对祖国的凝聚力,因而受到西藏各族人民的拥护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热烈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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