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从彦

更新时间:2024-04-01 11:30

罗从彦(1072年-1135年),字仲素,南剑州罗源(今属福建)人,宋代理学家、作家、哲学家,豫章学派创始人。

人物简介

罗从彦,自幼笃志好学,闻同郡杨时(世称龟山先生)得河南程氏之学,十分羡慕。在杨时升为萧山县令后,于1100年(宋元符三年)徒步去拜见杨时,得杨赏识。经杨时介绍,罗变卖田产作旅费,赴洛阳拜见程颢,请授《易经》。1112年(宋政和二年)于萧山师事杨时,“受学经年,尽裹其书以归”。1119~1131年(宋宣和元年至绍兴元年),先后写成《语孟解》《书斋记》《遵尧录》《台衡录》《中庸说》,另著有《〈春秋毛诗〉语解》《春秋指归语》《台衡录论议要语》《二程龟山语录》等,后辑入《豫章文集》。

1130年(宋建炎四年)中特科,1132年(宋绍兴二年)授博罗县主簿,历时4年。在任期间,倡三代“王道”之治,主“寡欲”“简易”之说,认为“简易之理,天理也。行其所事,笃恭而天下平”(见《宋元学案》卷39)。在仙福都一图创建钓鳌书院,置渡口、学田若干,以其收入资助生员费用。后入罗浮山,常在朱明洞南的钓鳌石澄心静坐,研习学问,“穷天地万物之理,究古今事变之归”。继承发展程颢、程颐“穷理”学说和杨时“致知必先格物”的“理一分殊”说,创立“静中观理”说,在宋代理学发展史上,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在认识论方面,提出“天地之先也,理”,“有理而后有物”,静中观理,尽心知性,思而有道,道为至高之性善,欲立言必先立德。在政治思想方面,注重“仁政”和法治的统一,认为“朝廷大奸不可容,朋友小过不可不容”,“若容大奸必乱天下,不容小过则无全人”;“朝廷立法不可不严,有司行法不可不恕,不严则不足以禁天下之恶,不恕则不足以通天下之情”。还认为“可爱非君,可畏非民,后世荒淫之君所为不善,故君不知民可畏,而知民可虐;民不知君可爱,而知君可怨,是君民为仇也,安得无颠覆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