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规划

更新时间:2022-08-25 14:31

水质规划是水质控制规划的简称。水质规划是水环境规划的组成部分。它是在水体功能分区基础上,提出水质目标,并通过合理组织污染源的治理与污染物排放,使拟定的水体功能得以实现的途径和方案。水质规划的重要性在于:它能有效地协调各种相互冲突的社会需要,使水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在水质规划中,应当运用系统分析的思想和方法,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经济、技术、社会等方面的因素,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

定义

水质规划是指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内水质目标及其实现措施的总体方案,又称水质管理规划。是水资源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水质规划是应用数学方法,选择对环境、经济、社会三者综合效益皆优的方案,以最小(或较小)的代价去实现制定的水质目标。

主要内容

1、基础调查与研究,主要掌握水动力情况、水质现状、主要污染源等;

2、水体功能分区与水质目标的确定,即在需要与可能之问做出权衡,对水体进行功能区划分,根据各功能区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水质目标;

3、水质预测,即预测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质的影响;

4、水质规划方案研究,从经济结构、规模、布局的调整,工程治理,污水排放等方面提出措施,在确保水质目标实现的前提下,提出经济上、技术上可行的方案,供决策部门选用。

类别

按水质规划的范围

按水质规划的范围分为:

1、流域水质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订水质保护目标及实现该目标的各种措施方案。在这种规划中把流域内的水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水质限制部分,即污染严重的河段,要使这类河段达到既定的水质目标,需建造污水处理设施;另一类是排放限制部分,即污染物排放量小于或接近于河流的污染物允许负荷量,水体尚有一定的稀释自净能力,只要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加强管理,就可控制水质,达到既定的水质目标(即水质标准)。流域水质规划是防治相结合的规划。

2、区域水质规划。指以城市或工业区为单元,或几个城市、几个工业区连成一片的地区性水质规划,如中国的京-津-唐(北京-天津-唐山)区域水质规划。这种规划是由局部水体(湖泊、水库、河段)的水质规划组成,把各部分水体或地区的水质保护规划集合于一个区域性的规划之中,城市与工业废水处理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也包括对非点源污染的管理。在水质规划中,要分析和建立水质与水量的关系,这是制定方案的先决条件。

按费用分配法

按费用分配法分:

1、均一处理法,即不考虑不同规模污染源排污对河流水质的影响程度,规定一个统一的消减污染源的成数,进行统一管理。这是以往常用的方法,虽便于管理,但不经济。

2、最小费用法,是根据区域控制水质而采取综合防治工程所需投资费用最小的原则,来确定各污染源的允许排放量(或其消减量,即需自己负担治理的量)。这从经济上说是合理的,但管理时,由于污染源较多,排污情况多变,需要经常调整,比较麻烦。

3、分区最优化法,是均一处理法和最小费用法的综合。如把地面水系分成区域,按达到水质目标的总投资费用最小原则来选择各区域的污染治理程度,即确定该区域的允许排放总量,对各区域内的污染源,则按统一的排放标准进行管理。在以投资费用最小原则作费用分配时,确定用水目标的水质标准则成为优化水质规划方案的约束条件,因此,在水质规划中广泛地应用系统分析和最优化等方法与技术。其中,水质管理模型已从应用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和动态规划,发展到应用概率规划和多目标规划。

管理措施

水质规划的理想目标是水质目标与经济目标的最佳结合。水的用途有城市供水、工业用水、农田灌溉、水产养殖、旅游娱乐、水上运动等,由不同的用水目的及其水质标准,构成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内的水质目标。为了实现水质目标,需要制订、优选及实行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控制水质管理措施一般有:制定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加强对

污染源的管理,限制其排放数量、浓度、排放位置和排放方式;修建污水处理工程、适当利用水体的自净能力;安装水体增氧装置;定期清淤、疏浚河道等。这些措施可以单独运用,也可组合运用。经济目标通常指为实现规划的水质目标应支付的投资费用尽量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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