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睟光

更新时间:2024-01-15 23:56

李睟光(朝鲜语:이수광,1563年-1628年)是韩国朝鲜的文臣及外教官,性理学者,实学者和作家。字润卿(윤경),号芝峰(지봉),谥号文简(문간)。韩国性理学和实学及过渡期的人物。

简介

李睟光,其一生著作都包括在《芝峰集》31卷和《芝峰类说》20卷中。其中,他的诗文集有23卷,可谓是朝鲜古代著名诗人;他的学问研究25卷,可谓是朝鲜十六、七世纪最著名的学者;他的评诗论文有一千三百余条,可谓朝鲜著名文学批评家;他为官四十四载,起起落落,官至大司宪、吏曹判书,可谓是朝鲜朝明宗、仁祖年间的最重要的政治家;他三次出使明朝(期间同“安南”、“琉球”使臣有过广泛的文化交流)又多次参加迎接明朝使节的外交活动,可谓是当时的名副其实的外交家和文化交流的著名使者等等。他留下的著作所涉略的内容丰富而广博,在天文、地理、生物、历法、医学、政治、经济、历史、语言、文学、宗教、哲学等各个方面都有所研究,是我们今天研究中、朝古代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文学等文化交流研究的最为重要的文献。

生平

李睟光(1563一1628),字润卿,自号芝峰。生于“嘉靖癸亥年”二月四日(即公元1563年);“六岁读章句,受学于家庭”,“十二稍属文,通四书五经”,即自幼受家庭文化熏陶,到12岁已经通晓《四书》、《五经》等古代文化精粹;13岁入成均馆学习;16岁(万历戊寅即1578年)参加进士科考试得中,由此少年得志,名声远播;17岁时(万历己卯,即1579年),其父(李希俭)去逝(时为兵曹判书赠领议政),可谓少年失诂;20岁(万历壬午,1582年),其所作文章受到当时执掌文柄的李珥(栗谷)的赏识,登进士第冠首;23岁(万历乙酉,1585年)擢大科,为正言兼制教,从此开始走上仕途。万历庚寅(1590年),作为书状官,赴北京祝贺大明千秋节,回归后任黄海道都事;1591年冬,升迁为吏曹左郎;1592年(壬辰四月)倭寇入侵,壬辰战争爆发。此时他被任命为“防御使从事”前赴岭南(庆尚道);1594年(甲午)起,为“宣谕御史”入北道,又为“备边郎”,又为“都司迎慰使”等;1595年(万历乙未),时年32岁,为右承旨兵曹参知;1596年,因病辞职归养;1597年(丁酉八月),因“皇极殿灾”,其作为进慰使前去北京,中途(“箕城渡关河时”)因病重,耽搁了行程;1598年春(正月)还朝,又被任命为右承旨,后迁为吏曹参议;1599年冬,因柳西迥事件被牵连,降职为大司成;1600年(庚子)夏,受“献纳”(官职)李尔瞻一而再再而三谗垢,遂辞官;1601年(辛丑)春复职,考校《周易》,又作《玉堂草教书》,又做都司迎慰使(“明皇太子册礼成,诏使将至”);1602年夏,复拜副提学,与诸儒校正《周易颜解》;1603年(癸卯)夏,校正《史记》;1604年(甲辰)夏,又升迁为兵曹参议大司成,冬被谗,外放为安边府使;1606—1608年,因病重,辞去官职,“作废二年”;1609年,复职;1611年(辛亥)8月到1612(壬子)年5月,因光海君谴使,奏请世子冠服,被任命为副使,去北京。在“留馆一百四十日”期间,与安南、琉球、暹罗使臣交往,留下《安南使臣唱和录》、《琉球使臣赠答录》二卷;“癸丑之祸”(1613年)后,出任顺天府使;“癸亥反正”(1623年3月)后,得仁祖器重,直至大司宪。于“崇祯戊辰”(即公元1628年)“至十二月十六日终于寝”,“春秋六十有六”。李睟光从23岁直到逝世,为官四十四年,屡经事变,屡遭坎坷,直至鞠躬尽瘁。

在他的为官生涯中最具重要意义的当属前后三次以官方使节的身份往来中国燕京的经历。通过这三次的燕京之行,李睟光亲眼目睹了时已传入中国的西方文明,同时与其它来华的各国使节频繁交流。这使得他能够具有了在当时的朝鲜官员中少有的世界性眼光。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李睟光以及时地把他所接触的西方文物传入到本国为己任,首次将当时来到明朝的意大利神甫利玛窦的论著《天主实义》和《教友论》等带回朝鲜。因为这是朝鲜历史上首次正式引入西学的创举而倍受关注。他又介绍了当时还鲜为人知的永吉利国(英国)、佛浪机国(法国)等欧洲先进国家以及他们的地图、气象、风俗、兵器、物产等。这些举措对后来实学派的抬头影响极为深刻。因此,李睟光被后世的诸多学者推崇为朝鲜实学派的先驱,确实一点也不为过。

著作

李睟光的文学创作成就主要体现在诗歌创作中。他的诗歌创作简单地说可以“丁酉”(159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也就是以“壬辰战争”(1592—1597年)结束为分界时限。用他在《芝峰集·卷二十·跋》中所言可以为证,他说:“虽或有作(指丁酉以前创作),旋即毁弃,未尝示人。而兵火之余,散逸且尽。逮丁酉以后,为二三知友所强,往往有所酬唱。乃略加收录,总若干卷。”

李睟光在丁酉之前的创作,只残留下来几首诗歌,大都收录在《芝峰集》卷二十的《别录》中。如《宿龙泉馆》、《秋怀》(作于庚寅[1590年],是李睟光在第一次赴北京的来往途中所作)、《风(并序)》(作于1596年5月12日)等。

丁酉之后的诗歌创作可以按《芝峰集》的各卷排次以得知,分别为:

《朝天录》,作于丁酉八月至戊戌正月(1597年9月—1598年2月),是李睟光第二次往还北京的创作;

《半搓录》,作于辛丑十一月至壬寅三月(1601年12月一一1602年四月),是他被谗垢辞官,又复职考校《周易》的心得体会的抒发;

《鹤城录》,作于乙已正月至丙午三月(1605年2月—1606年4月),是李睟光被谗陷外放到安边府(登州)时期的创作;

《洪阳录》,作于戊申正月至己酉四月(1608年2月—1609年5月),是李睟光病重辞官在洪州修养时期的创作;

《皇华集》,作于己酉年(1609年),是李睟光以制述官的身份被召入都,接待明使臣熊化,与黄洪宪、王敬民唱和,次其韵所作43篇;

《禁中录》,作于己酉十二月至庚戌五月(1610年2月—5月),是李睟光在“光海(君)政昏”以来官职升降变化最多最苦闷烦乱的时期,是他为官16年来的“青丝变白雪”的时期,也是他对“忧乐升沉,事绪非一”的抒怀之作;

《续朝天录》,作于辛亥八月至壬子五月(1601年9月—1612年6月),是作为光海君的“奏请世子官服”的副使,往还北京(第三次)途中所作;

《新恩唱和录》,大概作于1612年六到七月,是李睟光回国后,为庆祝二子敏求中状元而设宴,时与沈喜寿、金玄成、车天骆等唱和共作诗一百首;

《升平录》,作于丙辰九月至己未三月(1616年10月—1619年4月),“升平”即顺天府的别名,这是李睟光为反对光海君迁都、立生母金氏为后的先后两个决定而直言进谏,遂犯“癸丑之祸”(1613年),并于1616年秋自贬外放后所作;

《皇华集次韵》作于1619年,是李睟光外放期满,归于水原田舍。光海君先后授命他为大司成、兵曹参判、同知中枢、诏使迎慰使等,但都坚执不授。为考虑外交影响,只好应和在平壤的明朝使臣龙用卿(其文章浩瀚,沿途所作,广播东方)所作的诗而成此作。

另,除以上创作诗歌二十卷之外,在《芝峰集》中的“卷二十一”、“卷二十二”、“卷二十三”都是属于各种应用文如“书”、“札”、“碑”、“铭”、“赞”等杂著,其中,就有著名的作于乙丑(1625年)给仁祖王的《修陈务实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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