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资源

更新时间:2024-02-07 16:22

政府信息资源,又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内容

政府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为履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责而采集、加工、使用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在业务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由政务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以及由政务部门直接管理的信息资源。

物理介质

政府信息资源的物理介质包括文本,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电子地图,空间信息,图片、图形、图像、声音等视频、音频信息以及其它形态介质的信息。

开发利用框架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先进的手段。但是,实践证明,单纯的技术驱动思路不能完全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而必须从更广阔的视角,形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种框架。包括机制框架、经济框架、建设工程框架和建设内容框架。

(1)机制框架

合理的机制是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动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是指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各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行政机制、公益机制和市场机制共同构成了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形成合理的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包括政府公共部门主导的、政府公共部门与市场结合的机制,或市场主导的、政府公共部门与市场结合的机制。

(2)经济框架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政务信息资源开发是政务信息生产;政务信息资源利用是政务信息的消费。而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质是提高全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水平和利用程度,保障信息产品的供给,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信息需求。显然,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结果,一是形成新时期国民经济的增长点——信息产业,二是实现信息资源效用的最大化。

(3)建设工程框架

从工程建设的角度看,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框架包括六个体系,政务信息技术支撑体系、政务信息开发与维护体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定位体系、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服务体系、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以及政务信息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4)建设内容框架

建设内容框架表明的是现阶段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点。政务信息资源公开与交换共享、公益性信息开发服务。信息资源产业以及宏观保障环境,是现阶段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点领域,各个领域又有其工作重点。

信息资源公开

含义

政务信息公开是指政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公共组织主动或根据公众的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并方便社会公众获取的各种活动与制度的总称。

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政务信息公开必须是依法公开。

(2)及时性原则。政务信息资源公开作为公共管理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要求做到及时、迅速。

(3)真实性原则。这一原则指的是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而不是虚假的或错误的。

(4)利益平衡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指的是实施政务信息资源公开时不得侵犯包括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其他个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秘密社会公共利益,有效处理公开与保护的关系。

(5)不收费原则。政务信息资源公开,一般不收取费用。这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同行的做法。公共部门公开政务信息资源,应当以不收费为原则、以收费为例外。

(6)责任原则。公开政务信息资源是公共部门的一种责任。公众知情权的有效实现取决于对违反政务信息资源公开行为责任的严肃追究和对侵犯公众信息获取权的有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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