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军区

更新时间:2022-06-22 09:35

平原军区隶属于华北军区,位于平原省。

建制沿革

华北全境解放后,中共中央决定建立平原省,撤销原太行军区太岳军区冀鲁豫军区。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出通令,正式宣布建立平原省。平原省由河南省的豫北、山东省的鲁西和河北省的直南3部分组成。8月20日平原军区在新乡正式成立省军区司令员刘致远,政委潘复生。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决议认为,“鉴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即将开始,平原省缺乏经济中心城市,而河南、山东两省在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又都需要恢复原来建制,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平原军区撤销。

行政区划

平原军区辖新乡、安阳、濮阳、聊城、菏泽、湖西6个专区,56个县及新乡、安阳两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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