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

更新时间:2023-07-30 15:38

市政是市政主体作用于市政客体及其过程,广义的市政是指城市的政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关,为实现城市自身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管理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市政是指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市辖区内的各类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市政

国内外许多学者从政治学、行政学、城市管理学等多种角度,对市政这个概念进行分析和定义主要有城市政权说、城市行政说、城市事务说、城市政策说等许多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解释。 所谓城市政权说,即把市政看作是城市政权,看作是国家整个地方政权的组成部分。 所谓城市行政说,即把市政理解为城市的行政管理。 所谓城市政治说,即从政治学角度强调政府活动的政治性,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密切关系,把市政界定为城市中的政治决策和行政执行活动。 所谓城市事务说,即是将市政简单理解为道路交通、卫生教育、供水供电、林园绿化等市政工程、市政建设、城市公用事业及其管理。 所谓城市政策说,即从政策学角度言市政,认为市政是指城市政策,包括城市公共政策的形式、过程、选择等。 市政的主体,主要是市的国家政权机关,他是整个国家政权机关的一部分; 市政的客体或内容,主要是城市的公共事业、公共事务的管理; 市政的手段,主要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依法治市; 市政的过程,同国家的政治权力体系及其运行紧密相联。

内容简介

市政建设是市政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规划设计的执行阶段,是城市政府根据市政规划的总体部署所主办的各种公共性设施和事业的建设,如道路、排水、桥梁等,目的在于繁荣城市经济、方便市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市政建设的内容范围是动态发展的,市政工程建设只是市政建设的传统概念,属于其重要内容。

市政建设有自己鲜明的特征。一是社会性。靠社会投资和社会力量进行建设和维护,资金必须主要是城市公共财政支持,它不能象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投资效果主要是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长期而宏观的。这也要求城市政府必要有稳定可靠的财政投入。二是共享性。它不为特定单位或对象服务,而是为整个城市单位和居民服务,共享而不能“独占”,象以往开发小区排水系统“小而全”,单位院落配套设施“大而全”的建设模式,必须用统筹办法解决,避免重复建设。三是固定性。市政建设周期较长,耗费较多,一旦建成,很难更改,影响长远,必须与城市整体发展协调同步,通盘统筹,以免挖挖填填,反复折腾。四是基础性。现代化城市离不开现代化的市政设施,以满足城市生活生产的必要条件,为城市劳动力的再生产提供必要条件,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附属性”建设,而是有基础性和重点性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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