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8 10:34
定额租制,亦称“定额租”“定租”“包租”。租佃方式的一种。地主出租土地时,按照租种土地面积,规定佃户每年应交一定数额的地租。
在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中,定额租是由分成租制转化而来的。一般说,实物分成租先转化为实物定额租,而后实物定额租改折为货币定额租。但定额租的出现是很早的。汉代军屯中已有定额租。宋元时代在学田、祭田中已大量存在。随着农业生产力提高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明代定额租普遍发展,到清代,定额租在地租形态中逐步占居统治地位。中华民国时期,据1934年22省879县调查材料,实物定额租占50.7%,货币定额租占21.2%。
定额租租额一般高于分成制下对分制的租额。实物定额租一般要占常年农田收获物的60%或70%。定额租,不论年岁丰歉租额固定不变的,称为硬租或铁板租;在歉收年景主佃双方可以协议酌减的,称为软租;前者不及后者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