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殉葬

更新时间:2023-07-30 13:45

从生产关系上看,商代已进入奴隶社会。商代有臣、妾、奚、仆、畜民等各类不同名称的奴隶,甲骨文中也有把战俘投入到畜牧业和农业里的记载。商王朝本身的建立和文字构造及语法构造所达到的水平,都充分地证明这一点。

是商朝奴隶制的详细情况,还缺乏足以说明的直接材料。对于甲骨文里的“象”字,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认为这是日下三人的象形,是农民在太阳下面辛勤劳作的形象,由此就说这是农业生产中的奴隶。在安阳武官村一座经过两次盗掘的商代大墓里,殉葬人数多达79人。在殷墟发掘的很多其他墓里,也有杀殉、生殉和杀祭的残骸。通常的解释认为,用以杀祭和殉葬的人全是奴隶。这些解释都有很多推测的成分,而且这些解释也还不足说明奴隶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进行生产的情况。按照无奴派黄现璠、张广志等人看法,古代社会的所谓臣、妾、奚、仆、畜民等名称代表的都不是奴隶。许多殉葬之人,并非奴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商代确实存在着奴隶殉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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