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大同法

更新时间:2022-07-13 08:32

所谓大同法,是指在朝鲜王朝中期以后,按照土地面积,将贡物统一为米谷的纳税制度,客观上加快了朝鲜国内贸易的兴起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何谓大同法

所谓大同法,是指在朝鲜中期以后,按照土地面积,将贡物统一为米谷的纳税制度,客观上加快了朝鲜国内贸易的兴起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实施背景

日本“关白摄政”丰臣秀吉于1592年发动侵朝战争,战后结束,朝鲜废墟千里,十室九空,李朝封建国家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由于战争的消耗,国家已提供不出宫室和各级官府的所需费用,便把部分土地的收租权赐予王子和公主,谓之宫房田;又允许各级官府自行屯田,谓之衙门田。这就造成权贵疯狂扩张土地,自耕农的土地迅速减少,动摇了朝鲜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李朝统治逐渐衰落下去。对此,李朝统治者朝鲜仁祖(1595年-1649年),首先推广实施了大同法。

推广实施

由于大同法按照土地面积征收税米,当然减轻了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的负担,但对地主阶级而言,却减少了土地收入,故而强烈抵制。朝鲜大同法从1608年开始推行,整整经过100年时间,直到1708年才逐渐推广到全国。

朝鲜孝宗对大同法的实施有重要贡献,他加快了朝鲜仁祖时期就开始推广的大同法。

评述

朝鲜大同法的推行,是朝鲜李朝在整个统治时期进行的最重要的一次改革,它弥补了战争造成的巨大损失,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了朝鲜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李朝对朝鲜的封建统治,对朝鲜历史乃至东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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