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

更新时间:2024-02-23 23:09

京兆尹,中国古代官名。京兆尹为秦代内史官职的延续,三辅之一,西汉时秩中二千石,东汉减为二千石。唐时初为“从四品上”,后加为从三品。

历史沿革

秦代置内史,掌治京师。汉代沿置。

西汉太初元年(前104年),改右内史置(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分原右内史东半部为其辖区。职掌相当于郡太守。因地处畿辅,故不称郡。为“三辅”之一,治长安县(今西安市西北),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及河南灵宝市西部地区。“京兆”与“京师”意同,绝高曰“京”,十亿曰“兆”,因为是天子所居,大众所聚,故称“京兆”。《春秋公羊传·桓公九年》:“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又《说文》:“尹,治也,握事者也。”京兆尹即治理都城之官。

三国魏辖区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太守。

后周都关中,置京兆郡,长官复称京兆尹。隋代沿置。

唐开元初,升雍州为京兆府,往往以亲王领雍州牧。而改雍州长史为京兆尹,并增置少尹,以理府事。

北宋京兆府置牧、尹、少尹,但不常置。尹缺,则由知府理府事。

1914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改府尹为京兆尹,1928年废。

官员管理

出身

西汉京兆尹中可知入仕方式者共37人,主要集中于察举和其他,察举入仕方式有有道、贤良、笃行、郡文学、明经、茂才、察廉、尤异、少修黄老术、治剧、习文法、贤良方正、举直言、孝廉、光禄四行、以清行征用、敦朴、有材行18种,其他方式有博士弟子课试(射策)、军功、公府辟除、私人荐举、任子、声闻梁楚间、皇帝征召、地方州郡辟除、以高弟入、家世忠孝、纳訾、自街鬻、以方技为官13种方式。在这些方式中多集中于明经、察廉、私人荐举、任子、皇帝征召分占统计人8%、9.2%、6.9%、9.2%、12.64%。

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迁入京兆尹者,以诸卿及其属官最多,占70.59%,而地方职官迁入京兆尹者则较少。地方职官又以郡守迁入者最多,达15人,其次为诸侯王国相与县官,再次为刺史迁入者。

东汉京兆尹入仕方式仍以察举为主,其中常科主要以孝廉、茂才、光禄四行为主,又以孝廉最多达10人。此时期京兆尹中出现了以图谶入仕的情况,还有以佞辩、明天文历数和博闻旧习入仕的,这是东汉京兆尹入仕方式的一个特点。

东汉京兆尹由中央机构迁入者共13人,其中中朝官最多达10人,占76.92%,分别为侍中、尚书令、尚书、左仆射、屯骑校尉、讨虏校尉、匈奴中郎将。由地方机构迁入者涉及了州郡县各级,但不见有诸侯王国官吏迁入者。其中以郡守迁入的最多,共有6人,且主要集中于桓帝时期。

选任

汉代京兆尹的选任与一般郡国守相一样,都需要经过一个严格的选拔过程。总体上来看,东汉由于定都洛阳,京兆尹地区已不再是京畿重地,因而京兆尹的选任也就显得与一般郡国守相无异。西汉京兆尹的选任则不同,由于京兆尹在西汉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比较特殊的地位,因而西汉京兆尹的选任是国家非常严格和慎重的事情。西汉京兆尹的选任既有来自地方的行政官员,也有来自中央的朝官。

一、地方官员

地方官员被选任为京兆尹,见于文献记载的有刺史、郡国守相和京辅都尉等。西汉由地方官员选任为京兆尹的大都是郡国守相,只有三例不是,而是从刺史和京辅都尉选任的。正如《汉书》记载:“郡国二千石以高弟入守,及为真,久者不过二三年,近者数月一岁,辄毁伤失名,以罪过罢。”可见,西汉京兆尹的选任是很严格的,它有一个试用期,即“守京兆尹”,合格方可为京兆尹,不合格则被贬黜。由郡国守相出任京兆尹属于升迁,因为西汉京兆尹的秩级是中二千石,但从史料上看,都不长久,这可能是因为“京兆典京师,长安中浩穰,于三辅尤为剧”。刺史的秩级是六百石,京辅都尉的秩级是比二千石,比一般郡国守相还要低,因而由此出任京兆尹也属于升迁。

二、中央朝官

中央朝官被选任为京兆尹,见于文献记载的有光禄大夫、司隶校尉、少府、丞相司直、大鸿胪、宗正、羲和、大司马司直、长信少府和宰衡护军。西汉由中央朝官出任京兆尹的大都是内朝官和九卿之类,或是三公的司直,只有四个例外。在出任京兆尹的中央官员中,光禄大夫是内朝官,秩级为比二千石;少府、大鸿肪、长信少府和宗正属于九卿之列,秩级为中二千石;丞相司直和大司马司直,是丞相和大司马的主要助手,秩级为比二千石,由此出任京兆尹,足见西汉王朝对这一官职的重视程度。四个例外中,两个由司隶校尉选任,剩下两个是王莽改制后的官制,分别是羲和和宰衡护军,其中,司隶校尉秩级是六百石,羲和和宰衡护军秩级为二千石,由此出任京兆尹,是一种升迁。

东汉定都洛阳,京兆尹地区已不是京畿重地,因而京兆尹的选任也就显得与一般郡国守相无异。相对于西汉来说,东汉京兆尹的选任大都是出自有官职的地方官员,但也有来自中央的朝官。

一、地方官员

地方官员被选任为京兆尹,见于文献记载的有郡国守相、京兆虎牙都尉、屯骑校尉和讨虏校尉。东汉时期京兆尹大都是由郡国守相来出任,此时京兆尹的秩级也是二千石,因此由郡国守相来出任京兆尹属于平级调动。只有三例不是由郡国守相出任京兆尹,分别为京兆虎牙都尉、屯骑校尉、讨虏校尉。按东汉时期已经取消郡级都尉一职,建武六年,“是岁,初罢郡国都尉官”。但“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皆置诸曹掾史”。京兆虎牙都尉秩级为比二千石,由此出任京兆尹属于升迁。而屯骑校尉、讨虏校尉的秩级似乎和都尉的一样,都是比二千石。因为校尉一职始由武帝初置,凡八校尉,秩皆比二千石,这是西汉旧制,东汉似乎没做改动。因而由这两个职位出任京兆尹,也属于升迁。

二、中央朝官

中央朝官被选任为京兆尹,见于文献的有侍中、尚书令和尚书。虽然这些职官均为中央职官,但秩级却是不一样的。侍中、尚书令为千石,尚书为六百石,由这些职官出任京兆尹,是一种升迁,因而是“擢”。因东汉定都洛阳,长安虽地位仍很重要,但已远不如西汉时期,此时中央朝官出任京兆尹,就如同被外放为一般郡国守相一样。

升迁

西汉京兆尹迁向中央官者共有21人,其中御史大夫最多,共7人,占1/3。迁向宫官者其次,共4人。迁向地方机构者共15人,以郡守最多,达9人,加上诸侯国守相的2人,计有11人,占73.33%,其他的出任刺史和都尉。可知,京兆尹迁出机构已经涉及到民政、军政、监察等方面,可见京兆尹迁出职官无特殊性的要求。

东汉京兆尹中以郡守迁入者后都位列三公和诸卿。可见,京兆尹乃是一个由地方升任中央的跳板。东汉京兆尹迁出职官中,迁向中央者共有14人,其中中朝官最多,有9人,占了64.29%。迁向地方机构者较少,仅有2人。

权利职责

秩级

西汉时,“三辅皆秩中二千石,号为卿也”,京兆尹秩级为中二千石。东汉时,因为“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余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京兆尹秩级减为二千石。

唐代,京兆尹初为“从四品上”,景云二年(711年)加秩为从三品。

俸禄

职掌

汉代京兆尹按时间顺序分为西汉京兆尹和东汉京兆尹,作为职官的京兆尹,在其行使的职能方面,西汉和东汉有很大的不同。西汉京兆尹在西汉王朝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京师长安及其附近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京兆尹既是地方行政官员,同时也是中央朝官,这些使西汉时期的京兆尹具有参与国家政务的权力。它的秩位也比一般郡国守相的高,“三辅皆秩中二千石,号为卿也”。同时,据《汉书》记载:“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这说明西汉京兆尹还具有一般郡国守相所不具备的特种属官。因为在西汉时期,全国盐铁等事务都是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大司农,而只有三辅地区除外。东汉京兆尹则没有西汉京兆尹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那么高的地位。从东汉京兆尹的职能来看,它已经与一般郡国守相没什么差别了。东汉京兆尹既没有像西汉京兆尹那样参政议政的权力,又没有那么多的特种属官,由于东汉政府“故遗戒郡国罢盐铁之禁,纵民煮铸,人税县官如故事”,对于盐铁事务采取下放到地方管理的做法,因而东汉京兆尹可能也具有关于盐铁等事务的属官。但可以肯定的是,东汉京兆尹的属官和西汉京兆尹的属官是不一样的,东汉京兆尹的属官配置与一般的郡级行政单位已经相差无异了。总之,东汉京兆尹的职能已经和一般郡国守相的职能一样了。

西汉京兆尹是京师长安及其畿辅地区的最高长官。因而,它对京畿地区的各方面行政事务都具有管理权。由于京师长安直接归京兆尹管辖,因此,京兆尹对于发生在京师长安城内的各种事务,便具有一定的处置权。这样便使西汉京兆尹不仅可以掌握和控制京师长安及其京兆尹地区,而且能够对这一地区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同时,维护京师长安及其京兆尹地区的治安秩序是西汉京兆尹的重要职责,因为这一地区是西汉王朝的核心区域,不仅是京师长安的所在地,而且还有三个陵邑,陵邑的管理虽不属于京兆尹的管辖范围,但它们都在京兆尹地区,所以作为这一地区的长官,京兆尹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再加之这一地区人口最为稠密,每过几年就有一大批山东的豪强大姓迁徙过来,因而这一地区的治安状况至关重要,是京兆尹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汉京兆尹作为直接掌治京师及其附近地区的长官,自其前身故秦内史以来,其在国家政治活动中的地位就非常重要,虽然自周王朝延至秦汉时期,作为畿辅地区最高长官的官职不断在变化,其性质也由原来的中央职官而转变为地方官员,职能也在不断缩小。但直至西汉末期,作为故秦内史职能的主要继承者——京兆尹,仍具有中央职官的性质,在西汉王朝的国家政治生活中,仍然拥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西汉京兆尹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及对国家事务的参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东汉定都洛阳,长安不再是京师,因而作为职官的京兆尹的职能基本与一般郡国守相无异,之所以还称“尹”,是因为“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余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也就是说,东汉京兆尹除拥有和一般郡国守相相同的职能之外,还必须照看好在其辖区内的西汉帝王陵。

代表人物

刘歆(?—23年),中国汉代经学家、校雠学家、目录学家。字子骏,后改名秀,字颖叔。刘向少子。汉成帝时任黄门郎。河平三年(前26年),受诏与其父刘向校理秘书。刘向死后,歆继父任中垒校尉。哀帝初即位,大司马王莽举歆为侍中大夫,迁都骑尉,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哀帝死后,王莽执政,刘歆为右曹太中大夫,迁中垒校尉、京兆尹,封红休侯,典儒林史卜之官,考订律历。后因莽杀其子,刘歆谋弑,事败自杀。

翟酺,中国东汉学者、经学家。字子超。生卒年不详。延光三年(124年)出为酒泉太守。羌人反叛,千余骑兵从敦煌来抄袭郡之边界,翟酺斩九百首级,羌众差点被杀尽,威名大震。升为京兆尹。汉顺帝即位,拜为光禄大夫,迁将作大匠。翟酺损省经常用度,年生息四五千万。屡因灾异,多所匡正。所言直切,不避权责。

韩愈(768年—824年),中国唐代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字退之。又称韩昌黎、韩吏部、韩文公。宪宗元和元年(806年),韩愈任国子博士,分司东都。后改河南令。元和六年夏,任职方员外郎,后历官至太子右庶子。元和十二年秋,从裴度平准西吴元济频乱,任行军司马。准西平定后,任刑部侍郎。他一生排斥佛教,元和十四年正月,因速迎佛,被贬为潮州刺史,移袁州。不久回朝,历官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等显职。

官职下属

据《汉书》记载:“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这些是一般郡国守相所不具备的特种属官。

历史意义

京兆尹的设置,适应了当时客观的发展形势,同时也是贯彻西汉统治者意志的结果。

(1)社会稳定

以京师长安为中心的京兆尹地区作为西汉王朝的核心统治区,其社会秩序的稳定,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危,故从这一角度来看,京兆尹的称职与否,对于西汉的社会稳定影响巨大。作为京兆尹,如果使这一区域得到了妥善的治理,则不仅保证了京师长安及其附近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且亦从侧面配合了西汉王朝的“强干弱枝”政策,从而保证了西汉的社会稳定。

同时,京兆尹对西汉社会稳定的影响还表现在西汉王朝不断地从三辅地区抽调人力,去平定全国各地的叛乱。京兆尹乃至三辅地区作为西汉王朝的核心统治区,充分发挥了其根据地的作用,为加强中央集权,西汉王朝实行陵邑徙民政策,尽可能地将全国的不稳定因素集中到三辅地区,同时又从三辅地区抽调人力,去各地平定叛乱,维护西汉王朝的社会稳定,从这一角度来看,西汉王朝在抽调三辅人力时,京兆尹肯定予以积极配合,从而维护了西汉整个社会的稳定,其对西汉社会稳定的影响亦是显而易见的。

(2)国家政治

京兆尹对于西汉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其可以参政议政等职能,更体现在它为西汉王朝输送了一大批行政管理人才,其中不乏优秀者,如翟方进等,从而也深刻地影响了西汉国家的政治生活。

(3)国家经济

西汉京兆尹通过对京师长安及其京兆尹地区社会经济秩序的良好治理,从而推动了以京师长安为中心,周围陵邑县城为辅的商业带的形成,不断增强关中地区的经济实力,这也从侧面配合了西汉王朝所实行的强干弱枝政策,进而对西汉王朝的社会经济产生深刻的影响。

东汉京兆尹对于东汉王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当羌人叛乱几乎涉及到整个雍州地区时,京兆尹能够在东汉朝廷的统一调度下,联合右扶风和左冯翊,维护东汉王朝在整个三辅地区的统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扩散其影响力,直至影响到整个三辅地区,成为东汉王朝在关中地区维护其政治统治的重要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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